区民宗委原副主任玉石受贿案开庭

  8月6日上午,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照自治区高院指定管辖,在该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原副主任玉石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0-2017年,玉石利用其担任防城港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某公司负责人邹某某、缪某某在货物拍卖、业务发展和为防城港市公安局及下属机关的干警阮某某、黄某某等11人在职务晋升和岗位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2010-2018年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47.71万元。(农懿楚 陈宇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