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全面启动

   本网凌云讯 2月13日,凌云县召开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巩固提升暨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会议全面部署了全县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城市的工作,动员全县上下立即行动起来,以临战的姿态、扎实的举措迅速掀起创建工作高潮,坚决打赢这场创建文明城市的整体战、攻坚战。

  近年来,凌云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在文明城市创建方面做了许多基础性的工作。近年来,该县先后获得了“中国名茶之乡”“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园林县城”“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全国重点产茶县”“国家西部地区教育‘两基’攻坚先进县”“广西卫生县城”等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号;2016年9月该县又顺利通过自治区技术评估考核组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评估验收,也是全市首个通过验收的县份。这些都为凌云县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城市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全县的城市品位和对外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凌云县研究决定启动自治区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并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凌云县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规划,该县计划在 2017年-2020年,通过扎实工作,努力使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面貌显著变化、社会风气显著改善、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各项测评指标基本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争取在2020年建成自治区级文明城市。为做好这项创建工作,凌云县专门成立了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组,由县委、县政府主任亲自挂帅。领导组下设凌云县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城市指挥部,指挥部又下设创建办公室、9个专项创建工作组和督促检查组。9个专项创建工作组分别是政务环境组、法治环境组、市场环境组、人文环境组、文化环境组、社会环境组、生活环境组、生态环境组和创建活动组。(黄元荣 熊桂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