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重视和关注老年人群体生活,积极落实国家制定出台对老年人的各项保障制度、政策等,截至目前,全县基本实现了“财政为老年人养老托底,老年人生活保障有着落”的目标。
逐步提高农村五保老人供养水平。今年以来,全县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人员1081人,各乡镇根据五保供养对象本人意愿,分别实行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方式,其中全县集中供养有的145人,分散供养的有936人。该县积极创造条件,规定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即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五保供养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1~8月,全县共支出五保供养资金242.26万元。
进一步改善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居住生活条件。今年以来,该县连建了玉洪、伶站、下甲、泗城和加尤5个乡镇五保楼,在城区内建设了一个新的养老院,项目工程主要包括了五保楼和养老院的新建、扩建和维修。全县五保楼、养老院建设实际到位资金298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165万元,县级配套33万元,100万元用于养老院标准示范楼建设。目前,各个项目正在建设之中。
按标准及时发放生活补助。今年以来,全县符合享受9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有503人,仅第一、二季度,共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45.54万元。据了解,今年该县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是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享受生活补贴标准为150元,10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享受生活补贴300元。
加强和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以来,该县开展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由国家财政来全额支付城乡居民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75元。1~8月,对已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21235人的农村老人发放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1291.97万元;参保人数8.4万人,收缴基金301.6万元。对已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902人的城镇居民发放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55.58万元;参保人数2957人,收缴基金20.72万元。
□周玉琳 瞿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