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广西老年人优待证》的申办人可在年满60周岁、70周岁的前60日(以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申请办理。日前,自治区老龄办印发了《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制发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对我区老年人优待证申办办法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2009年,自治区政府颁布实施《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对持有《广西老年人优待证》的老年人在公交、医疗、景点景区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待遇,惠及全区700多万老年人。2010年,自治区老龄办制定了《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制发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广西老年人优待证》的申办程序、时限和要求。根据《暂行办法》,申办人必须年满60周岁才能申请办理《广西老年人优待证》绿卡,年满70周岁才能申请办理红卡。申请办理《广西老年人优待证》从提交信息到领取证件需要60日的工作期限,影响到申办人年满60周岁、70周岁时不能及时领取优待证享受优先优惠待遇。
为进一步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自治区老龄办把加强优待工作、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制证系统,优化申办流程,加强工作衔接,确保年满60周岁、70周岁老年人及时领取优待证享受优先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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