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化评估 保本经营 上林县有效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上林县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加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工作力度,强化效益评估,做到保本经营,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2017年投入项目资金3000万元,纳入涉农资金整合使用范围,主要扶持全县65个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2018年投入项目资金600万元,纳入涉农资金整合使用范围,有效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明确保本增值。提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投资要实行保本增值,收回本金,要承担市场风险,根据市场分红利率按一定收益率回收。要求村委自营项目也要有一定比例的收益率,实现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的目标。
二是明确投资风险。提出自营项目要明确投资风险,要有两、三个投资方向,分散风险,但也不能过于分散。选择市委、市政府明确的66个市龙头企业,引进龙头企业,引进经济专业能人,实行合作经营模式,实现最低限度的风险。各乡镇、各部门明确责任,勇于担当市场风险,要主动做好服务,合理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相关容错纠错规定,依法依规执行纪律风险。
三是明确经营方式。依托第三方经营的项目,项目扶持资金投资年限一般一订3年,到期后视效益情况再续签。每年第三方合作企业按不低于银行部门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收益率由乡镇党委政府、村委和第三方企业商定。
四是依法办事。要发挥村委、村民的自主权,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村委要把好项目审批关。县法制办加强在法律咨询方面提供业务帮助和监督,县国土、住建、财政、旅游、环保、水利、扶贫、审计、发改等部门加强业务指导,签订好项目合同,财政项目确定和财政资金拨款要按照程序办理,做好风险资产抵押,做好风险防控。实施《上林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管理办法》、《上林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收入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和财政资金的监管,确保项目落地生根,发挥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