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农业社会历史的国家,也曾经创造出人类历史最为辉煌的农耕文明。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国,中国近现代历史证明,中国问题的解决不可避免地要从农村与农民问题这一角度入手,无论近代中国革命或是现代改革开放,无不是以农村社会关系的变革与农民命运的变化为标志。
如今,我国社会已经到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实现更加富裕的全面小康,实现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是我国新时期改革发展的目标,要实现国家整体达到小康水平,最终且必须实现农村的全面小康,而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将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农村的发展之中。
卢福营等人撰写的《非农化与农村社会分层》一书,就是以新农村建设理论研究为大背景,针对农村社会结构分层方面进行实证研究的社会学著作。通过研读《非农化与农村社会分层》,使我更进一步加深了对当今农村社会各种社会现象的理解,也为分析解决农村出现的各种复杂矛盾提供了一把灵巧的钥匙。
一、我国农村社会发展进程的主要问题
第一是农民收入的增长问题。实事求是地讲,近些年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速度较快,但是增长幅度还是不能令人满意,而且其收入增长在各地发展极不平衡。
第二是粮食问题。粮食自给一直是我国解决粮食供需问题的基本方针,但是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严重不足与人口不断增长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农业基础的薄弱问题始终是困扰我国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解放农村社会生产力,解决农村农民农业这三农问题自然就是解决粮食问题的根本途径。
第三是土地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而言,农村农业问题可以用土地问题来代替,土地问题在内涵上包括土地所有制问题与土地流转问题。土地问题是关系到农民阶级命运与社会地位的根本问题,它最终决定农业生产力的问题。
第四是农村社会事业发展问题。农村的社会事业发展是关系到农民切身生活的大问题,近几年来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我国农村目前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仍然很低,怎样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始终是摆在国家发展面前的瓶颈问题。
第五是农民权益问题。虽然,新中国的建立,农民阶级已经在政治上翻身做了国家的主人,但是,在现实社会生活领域,农民一直是弱势群体。不断完善农民利益诉求机制与权益保障机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必然要求。
第六是农村社会的政治文明的问题。社会主义农村社会的政治文明应当是新时期我国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内容包含村民民主自治制度的各个方面。农村政治文明不仅与农民自身利益实现与维护密切相关,更能对我国政治体制的完善产生更加深远的积极影响。
二、对于农村社会成员的客观分层的认识
本书作者通过对十个村庄的实证研究,选取经济领域中的三大指标即职业、收入、消费三方面,来对农村社会成员进行客观分层。作者首先选取生产职业作为分层的标准,笔者认为这具有相当的科学性。“农民”一词从直观意义上讲,它就是一个职业名词,即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民。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成员非农化进程不断加快,最突出的社会现象就是“农民工”阶层的出现。除了生产领域的非农化外,思想意识领域的非农化也随之而来,“洗脚上岸”的农民也逐渐转变分化为私营业主、知识分子及其他新社会阶层,改变了农村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结构。
之后,作者再以收入、消费标准进一步对农村社会成员进行了分层,这也是按照职业标准分类分层带来的自然逻辑结果。
三、关于农村分层与社会经济、政治发展关系的思考
首先是对于农村社会成员贫富差距的认识。目前我国城乡差距与社会贫富差距已经到了惊人的地步,农村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收入差距也已经达到了相当大的地步。而另一方面,正如本书作者而言,中国传统的平均主义分配观念及“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社会意识,极大地减小了国民对于贫富差距的心理承受力。
笔者在长期的基层纪检工作中,也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一观点:在面对数量庞大的涉及农村问题的信访举报材料中,除了部分材料投诉内容属实之外,大部分投诉都存在夸大、虚构的成分,投诉人针对部分农村党员干部泄私愤的情况屡见不鲜,农民群众对于经济收入的不平衡存在很大的不满。总而言之,中国贫富差距过大必然蕴藏着巨大的社会不稳定风险。
其次是对于农村房地观念的认识。本书作者将房地观念作为农村社会成员阶层主观认同的重要方面。笔者也认为,农民土地观念是我国社会房地观念的文化基础。我国几千年农业社会延续的历史,造就了“国以农为本,民以地为本”的传统文化,“建房、成家、立业”三位一体的房屋观念始终没有改变。
本书作者将社会关系分为传统性社会关系和现代性社会关系,这种分类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有助于分析我国转型时期农村社会发展过程。笔者长期工作在纪检监察工作岗位,在处理纷繁复杂的农村信访举报与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中,深刻地体会到农村传统性社会关系的存续与现代性关系发展的矛盾交织,传统的宗族与血缘观念严重阻碍了农民民主观念的成熟,较为狭隘的利益观使得农村干部难以正确地行使好手中的权力。实事求是地讲,我国农村村民民主自治制度仍然很不完善,大量的涉农信访投诉绝大部分针对村委干部各种违纪违法的问题,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也造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但可喜的是,现代性社会关系在农村社会呈现出强烈的发展势头,农村各阶层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途径在不断增多,运用民主法制的武器保护自身权利的意识也在不断加强,农民参与村务自治的热情已经大为提高。
总而言之,中国农村社会成员的阶层分化对于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言,是挑战与机遇并存,怎样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是摆在我国改革发展道路上的一道绕不过的门槛。
(作者系番禺区纪委副书记)
作者:作者系番禺区纪委副书记来源番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