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广西2008为民办实事之“农村低保”篇
新闻背景 2007年,我区出台了关于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初步建立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与国务院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标准偏低、部分农村贫困群众没有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等。为让贫困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今年初,自治区政府筹资4.8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2亿元),将“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程”再度列为2008年为民办10件实事之一。自治区主席马飚在10月26日召开的自治区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上宣布,至今年9月,我区“农村低保工程”已全面完成任务。
现场目击 10月31日,记者和自治区民政厅低保处徐国纲副处长一行驱车80多公里,来到武鸣县马头镇莫阳村段曾屯,首先造访了“农村低保工程”受益人——韦成义。在低矮的泥墙屋里,42岁的韦成义正忙着做晚饭。尽管屋子破旧,但风雨不漏。堂屋里一台17寸的黑白电视机显得引人注目,餐桌上还放着半碗白糖。由于先天性残疾,他和弟弟一样,身高仅有1.2米,从小到大都由父母照顾,4年前父母撒手人寰。兄弟俩全靠领取低保金和民政部门给予的临时救助生活。我们说明来意,韦成义高兴地从箱里翻出一本存折,上面记录了他每季度从银行领取的低保金:2007年全年220元,2008年343元。
同屯的韦西平一家4口,也是“农村低保工程”受益的对象。据武鸣县民政局低保办主任黄永贵介绍,韦西平的父亲双目失明,母亲年老多病,他的女儿6个月大时,老婆就出走了。走近韦家,但见灯火透亮,已闻饭菜飘香。一座砖瓦结构的住房里,桌椅板凳摆放整整有条,餐桌上的碟子里见有几片炒猪肝。13岁的女儿正在读小学六年级,周末从学校回来,一家老少正等着在外村打临工的韦西平回来吃晚饭。少刻,一身是汗的韦西平回来了。谈起农村低保,他满脸感激。“全靠了政府,让我家解决了温饱,告别了过去愁三餐的穷日子。”记者了解到,韦西平一家领取的“低保金”从今年一季度的人均18元增加到二季度25元,三、四季度35元。
农民感言 韦成义说:“我今年平均每月能领到近29元的低保金,县残联还给我配了一套修鞋工具,每个圩日帮人修鞋能挣个三五块,现在每天能吃上两餐饱饭,农村低保好啊,基本解决了我的生活问题。”
韦西平82岁的父亲韦朝举说:“过去有饭吃没菜吃,吃了上顿没下顿,现在有了农村低保,吃得饱了,一个礼拜还能吃上一餐肉,这得感谢党和政府。”
实施过程 为把“农村低保工程”这一实事办好办实,自治区各级民政部门不辞辛苦,做了五方面工作:一是严格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做到“两公示”、“三公开”;二是分类施保分档救助;三是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要求,加强动态管理;四是加强农村低保家庭备案制度建设,规范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低保家庭档案;五是认真抓好农村低保资金发放,推进社会化发放工作。
截至目前,今年自治区已下达农村低保补助资金66280万元;全区农村低保保障人数增加近20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35元,比2007年提高了15元。
领导心里话 自治区民政厅厅长陈利丹:“农村低保”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农村弱势群体的生计稳定,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我区农村低保工作的深入开展,反映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这是一项顺应民心、贴近民情、排解民忧的“惠民工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弱势群体的关怀。让这部分老百姓能持续享受到低保待遇,帮助他们解决最低的生活要求,这是我们的职责,虽然工作辛苦,但我们感到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