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小额贷款投放及贴息制度既是新农村建设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又是小康目标实现的关键环节,其目的是让那些有致富项目而缺少启动资金的贫困户尽快地脱贫致富。
目前小额贷款投放存在的问题首先是农村不少村级干部往往采取以假乱真,偷梁换柱的手段,以达到占有小额贷款的目的。其次,乡镇扶贫办监管不力和认识存有误区。乡镇扶贫办的办事人员认为小额贷款放给“穷人”风险大,放给“富人”好回收,资金给谁都是用,因而来者不拒。再有,乡镇信用社由于自身业务繁忙,人手有限而不加以认真审核、监管、考察、对小额贷款简单办事。
对解决小额贷款投放笔者提出如下对策:
(一)在扶贫小额贷款的发放过程中,应该增加其透明度,让所有农户都做个明白人。县、乡、村三级应及时公布有关信息,公布扶贫小额贷款投放条件及放贷程序。另外让贫困户自己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和村级填报相结合,并加以公示。切实加大核实力度,让贫困户成为真正的债务人。
(二)乡镇财政所、乡镇扶贫办、乡镇信用社三级联动共同介入。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三级共同介入,规范申请、填报程序,贷款投放使用程序、还贷程序,以防资金使用出现偏差。
(三)加强合行内部管理。首先小额扶贫贷款发放的上级主管部门,尤其是县农村合作银行,应加强内部管理。其次可以采取暗访,定期回访的方式,了解农村借款情况及贷款运营情况,让那些有项目真正需要贷款的贫困户借得到。
(四)加大打击骗贷力度。农村扶贫小额贷款,利率低,是党和国家一项农村扶贫开发资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可是部分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以及熟悉的关系,往往打着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外衣,以村级的名义,以他人的名义套取扶贫贷款,然后用在别处,致使部分有项目,急待用钱的贫困户贷不着款,严重地破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损伤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对于这样的害群之马,国家要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坚决予以打击。
总之,农村扶贫小额贷款尤其在申请、填报、投放环节,必须加大监管、考察力度,莫让扶贫小额贷款为部分村官做嫁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