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农村:夯实农村改革发展的制度保障

 
        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并做出全面安排,必将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十七届三中全会从六个方面为我们指明了农村制度建设与创新的方向。

        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方面,有两点新的政策阐述:一是“长久不变”,即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二是加快农业经营方式的“两个转变”,即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方向转变,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和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营服务体系方向转变。

        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方面,因为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耕地既是经济和粮食安全的保障,也是农民的“饭碗”,所以对土地要严格管理,对耕地要严格保护。要缩小政府征地范围,只有在公共需要时国家才向农民征地,而且要合理补偿被征地的农民,坚决制止对农村土地的乱圈乱占,维护好农民的最大利益。

        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方面,因农业是受自然环境影响较大的产业,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保护。所以,要继续加大对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农业补贴范围要扩大,标准要提高,办法要完善;农资综合补贴要和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对农产品采取价格保护政策,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保持农产品的合理价格水平。

        在农村金融制度方面,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各类金融机构都应积极支持农村发展,除了现有的金融机构外,还要发展各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地区性中小银行、微型金融机构、农民自己的专业金融合作社等。对民间借贷通过规范和引导使之健康发展。今后对农村的融资,要按照国家政策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随着政策落到实处,长期存在的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将会大大缓解。

        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方面,将扭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落后的局面,破除农民进入城市的种种障碍,让农民也能享受到和城市人一样的公共服务,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与良性互动。通过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改变我国“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的现状。

        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方面,应使农民积极参与农村改革。这就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的利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要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由农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真正做到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并通过实施这些民主权益,治理农村、发展农业。

      这些方面的制度建设是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各项制度的具体落实,必将有力地推进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经济学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