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下乡走访,在与群众交谈时听到有人说:“十七大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希望国家在补助参合医疗费用的同时,有关部门能向基层补充医务人才,使一些有真才实学的好医生走进乡村,扎根基层。”的确,要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更和谐,还须有好医生。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不断推广普及,有效缓解了农民看不起病、吃不起药的难题,使农村的千家万户从中受益。这一惠民助民政策的实施,得到了百姓的广泛赞誉。东兰县大同乡和龙村20队的农民牙美君医治心脏病,花了2.7万元,她从县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报销了4500元;根据该县新农合医疗补偿的有关规定,到年底通过申请大病救助,她还可获得近1万元的补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真好,没想到农民看病也有报销的地方。”牙美君高兴地说:“这在以前是想也不敢想的事!”
根据笔者的调查,群众在国家实施新农合后对“看病贵”的感觉已不太强烈,但对乡镇一级医院的医术与服务方面的意见比较多。在东兰县医院,笔者就此询问了一位农村老年患者,老人答道:“本来是小小的感冒,在乡里治疗多天都没有好转,只好到县医院打针了。现在小病也不大敢在乡下看,因为不放心乡下医生的技术。”但他接着又说:“大病到县、市参合医疗机构治疗好是好,但费用比乡(镇)、村高了不少,增加我们治病的负担,还花了国家不少的钱。”现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偏远农村的乡镇一级卫生院,大部分技术人员配套不完整,不是缺主治医师,就是缺妇幼医师,或者缺专业的检验、防保人员等等,尤其以缺乏医师最为突出。有的卫生院因为缺少医生,院长只好兼医师,每天从早到晚都在医院坐诊,还忙不过来。一家乡镇医院反映,实施新农后以后,到医院看病的群众比以前多了好几倍,由于病号多,平均每天住院的病人就有30人左右,病房安排1名医生管理,再也抽不出别的医生来,难于应付。不少地方新农合管理机构是临时从乡镇卫生系统抽调人员组成的,没有解决编制,没有与原单位脱钩,两头兼顾,工作不安心。
很多农民群众反映,他们舍近求远看病的原因就是对镇、村医疗点的技术水平不放心。“有了新农合,还需有好人才、好医生下乡。”一些年纪较大的群众回忆说,在上世纪60、70年代,人民公社的卫生院能治疗不少疑难杂症,当时有很多有水平、有责任心的医生扎根在基层,包括不少从全国各名校毕业后直接分来乡村医院工作的大学生;他们技术高、有威望,所以当时的人民公社卫生院,有的比县一级的规模还要大,知名度还要高,甚至有的病人还要求从县医院转到公社医院治疗。一位退休老医生说:“一个好医生,能带动医院搞活一个好专业;一个好专业,能挽救一个医院。”可现在乡镇医院难以留住好医生,这与体制有关。由于过于强调市场化,初次分配对在农村特别是偏远农村的医护人员不公平,他们的工资收入比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生少,其它待遇更差。在大城市医院当医生的人,有的一年工资10多万元,而在乡村当医生的,有的一辈子工资加起来可能还不到1万元。所以,高学历的医生都往大城市的医院挤,挤不上就自己开诊所,也不愿到乡镇医院服务。这就是当前造成新农合医与治不和谐的主要原因。有一个长期在乡镇医院的医生深有感触地说:“现在群众看病都挑选医生,我的技术职称低,群众不愿意找我看病,没办法。”
当然,农民舍近求远,甚至愿意多花点钱找好医院好医生看病,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一是镇、村卫生院基础设施落后,“软”、“硬”件都难以达到要求;二是医疗设备短缺,由于乡(镇)村参合医疗点资金有限,无法添置一些先进的医疗设备,诊断病情只能凭医生的问和看及经验得出结论,不易准确诊断病因,患者怕耗时误诊;三是医疗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许多医生不是子(女)承父业,就是半路出家的“速成”班毕业生,经过正规系统院校毕业的人员,在很多乡镇卫生院寥寥无几。即使有真“功夫”的医生,当地财政困难,也难以安排他们进入乡镇医院就业,有时只能等待老同志退休以后,才能招聘一两个大学本科毕业的。因此,有的地方乡镇卫生院现在还使用上世纪80年代的老编制,医生缺编多,医、治之间的不和谐比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