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记者/周红梅)近日,经自治区政府批准,确定将我区因地震震动造成地震烈度6度及6度以上区域内的农村住房直接损失纳入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赔偿范围,各级财政从2015年起投入的保险费用由每年1亿元调整为每年1.2亿元。
实施千万农户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项目是今年自治区政府重点民生项目,自治区财政厅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区小震级、高烈度的地震特点,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将地震风险纳入农村住房政策保险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