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保险险种扩大到所有农产品

启动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

  记者3月6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关于鼓励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若干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近日下发,今年我区将全面启动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农业保险的险种将由15个扩大到所有农产品。

  我区农业资源丰富,特色农产品品种多、投入大、收益高,但同时也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台风、洪涝、干旱、低温冰冻、火灾等灾害频发,对农业生产造成巨大影响。《意见》明确,按照“政府引导、部门推动,市场运作、自主自愿,鼓励创新、先行先试”的原则,于2015年全面启动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推动形成中央“保大宗、保成本”和地方“保特色、保产量”相结合的多元化农业保险体系,保障农业生产可持续,维护农民生产积极性。

  根据《意见》,一方面,将创新保险业务品种。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的开展,将农业保险由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的15个险种扩大到所有农产品。结合我区实际,鼓励保险公司与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合作,开展水果、桑蚕、海产品等种植养殖保险,探索农产品产量、价格和天气指数等创新型保险试点,满足不同层次保险需求。

  另一方面,将创新财政补贴方式。自治区财政对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建立“定向补贴”与“以奖代补”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对纳入自治区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补贴目录的,自治区财政给予不超过60%的补贴;未纳入自治区财政保费补贴目录的,自治区财政按照市县财政保费补贴比例1∶1给予最高不超过40%的奖励。

  此外,《意见》提出事权与财权相宜决策。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现状、主要风险、农民收入水平和财力,自主选择特色农产品,与行业主管部门、保险经办机构协商共同开发特色保险产品,地方财政给予保费补贴。自治区将选择产量高、范围广、影响大、有发展潜力的大宗产品纳入自治区财政保费补贴范围,予以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