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村民自治村屯规划 住上“别墅房”

  农村点多面广、农民无序建房是广西建设“美丽乡村”的一道坎。近年来,桂林市永福县积极探索建立“县级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站—村委会—乡村建设理事会”四级管理模式,通过村民自治,使农民真正成为村屯规划的管理者和受益者,有效改变了农村地区“有新房无新村”的尴尬现象,确保农民成为“美丽乡村”受益者。

  永福县旧村落杂乱无序,交通不便,村子老旧了也无人维修。为规划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新型农村,提升农房建设的品位和质量,永福县出台了《农村建房奖励办法》,永福县共安排6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农村村民建房,引导群众从落后无特色的“竹筒房”建筑形式,向新型建筑和福寿文化特色建筑转变。

  永福县罗锦镇马鞍桥村村民便在永福县“四级管理模式”中住上了“别墅”。为改变村屯环境,马鞍桥村自发成立村民规划建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五名有号召力的村民组成,负责组织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理事会成立以后,理事会成员当即召集群众召开会议,共同探讨规划新村事宜。会议中,理事会意见得到了80%的群众支持。

  据马鞍桥村队长毛庆荣介绍,马鞍桥村建房要求整齐:彩瓦、马头墙、窗户、围栏、街道等都要指定的规划,将房子修建得像别墅一样,新式又整;村屯道路、农家小院都种上了绿树鲜花;球场、戏台一个不少,跟城里小区没啥两样。“真正住在别墅里,活在花园中。”村支书毛世荣感慨道。

  据悉,通过村民自治的方法,近三年来,永福县完成编制9个乡镇的总体规划、3个乡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340个村庄规划,农村人居环境大幅度改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