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绘一幅乡村美丽画卷 乡村在整治中变“靓”

  整治村屯环境,还需重拳出击

  记者观察到,广西农村的污染还相当突出。

  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清洁乡村面临的困难,一是资金不足,二是农民的清洁意识需提高,三是要建立一个长效保洁机制。”

  如今的农村,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改善,但生活污水和垃圾随意倾倒、随地丢放、随意排放的现象十分普遍,一些地方村边、路边、水边垃圾成堆,污水横流、河道淤塞,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严重影响当地百姓生活环境卫生质量,对农民健康构成了巨大威胁。

  “有新房,无新村”、“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成为一些农村的写照。

  长期以来,重城市、轻农村,重建设、轻保护,造成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县域村镇生活垃圾设施建设规划滞后,加上生活垃圾逐年成倍增长,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面临扩建、选址、征地等困难。

  自治区住建厅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村环境保护一方面缺钱,另一方面有限的资金又没有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存在‘撒胡椒面’现象。”而农村环境监管能力薄弱,乡镇环卫队伍不健全,公共财政投入缺乏制度保障,也使农村生活垃圾得不到妥善处理。

  清洁乡村,广西该如何发力?4月22日公布的“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方案明确,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主,进一步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提升生态建设水平、提升乡风文明建设水平,使乡村环境面貌发生根本性改变。

  记者了解到,资金方面,除自治区、市、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和自治区相关部门从有关涉农项目资金中整合部分资金外,将鼓励区直部门、事业单位、大中型国有企业(包括中央驻桂企业)、金融单位出资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力量捐资支持,鼓励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农民自愿筹资投劳。

  如何建立清洁乡村的长效机制?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要形成领导带头、包片指导的工作责任制,使各级领导干部下基层访民情、解民忧、帮民富的好做法常态化,使分级负责、分片包干开展清洁乡村的好经验制度化,留下一支“永远不走的工作队”;建立健全清洁乡村投入保障机制,落实保洁人员、垃圾收运设施及运行管护经费,使清洁乡村活动持续开展;制订完善文明村规民约,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清洁生产习惯,制订完善村屯户清洁卫生制度、清洁生产行为规范和文明村规民约,促进乡风文明;广泛开展文明创建评比活动。

  自治区住建厅厅长严世明表示,2013-2015年,广西将再实施50个特色名镇名村建设,至“十二五”期末使全区名镇名村的总量达到100个,以点带面提升农村产业水平,加快广西村镇经济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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