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丹县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不断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切实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力度,实现了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在政策、技术、服务管理和费用结算方面的有效衔接。启动新农合工作以来,已为参合农民发放医疗补偿款6876.98万元,受益农民73.4万人次,新农合成为农民群众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的好帮手。
为切实抓好新农合工作,南丹县组建了“三到位一脱钩”(即人员、经费、房屋设备三到位,与镇卫生院脱钩)乡镇级经办机构。目前,全县成立了11个合管站,共27名合管站工作人员,并配置了完备的办公设施,保证足额的运行经费。同时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下发《南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基金监管职责划分、基金收支管理、基金支出报销凭证规范事项、新农合基金报表、财务印鉴管理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基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封闭运行,农民缴纳的基金以及各级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财政专户。
为吸引更多的人参与新农合,该县出台政策规定,五保户、农村低保户、百岁老人、孤儿、军烈属、伤残军人等人群的合作医疗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由民政部门从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中全额解决;全县白裤瑶族、苗族参加农合参合基金个人缴费部分,每人每年县财政补贴50%;对农村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并落实放环节育措施或依法只生育两个女孩并落实结扎措施的家庭,免除夫妻双方及子女的个人缴费,免除的费用由县财政补贴。中堡乡苗族同胞陆庆忠,因患脑囊肿病花去医疗费13.5万多元,本已拮据不堪的家庭一下陷入困境,因参加了新农合,得到报销金额及重大病补助5.6万元;城关镇中平村贫困户崖三秀,因患鼻咽癌花去医疗费7.3万多元,获得报销金额及重大疾病两次补偿5.2万多元……,报销补偿大大超过60%。由此,积极调动了广大群众参合的积极性。
该县还从提高新农合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的角度出发,投入30多万元开发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定点医疗机构完成从手工报销向刷卡报销的过渡,简化了工作程序,实现参合农民在统筹区域内即时补偿报销,规范了新农合管理。目前,该县完成了开发新农合信息系统与农村信用社系统对接工作,农民群众可在信用社直接开展代付代缴工作,方便农民报销和缴款工作。与自治区信息平台对接接口开发工作也已经完成,正等待进行对接调试工作。
在实施新农合过程中,该县努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加强药品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诊疗标准和使用目录用药比例及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工作,利用新农合网络系统管理优势,实行多层次、多角度动态监管,将《广西新农合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断标准》和《广西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以及一些相关要求设置到新农合系统内,全县执行规范统一的标准。一是实行诚信抵押金、超警戒稽查和新农合报销即时补偿等8个制度。二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开展新农合药品配送招标工作,确定了三家药品供应企业作为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单位,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进药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