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气正促林改

    截至2010年12月15日,广西已累计完成勘界确权1.78亿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88.8%,比全国平均水平约高9个百分点;累计完成发证1.48亿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73.6%,比全国平均水平约高10个百分点。广西林改呈现出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可喜局面,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充分肯定“广西林改是全国的后起之秀”。

  这一成绩的取得,与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关注在林改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不可分。郭声琨、马飚等自治区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进林改的重要保障,作为林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林改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深入推进林改。   

  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林改的关键环节和林改中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领域,不断探索、总结、完善推进林改的各种制度,使林改的工作程序、验收办法、督查机制、问责制度等方面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以政策和制度规范改革行为,巩固改革成果,保护广大林农的合法权益,为规范林改打下坚实基础,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改革环境创造了条件。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贯坚持以分为主,因此明晰产权、均山到户率就成了核心内容。自治区林改办要求,以县为单位分山到户率不得低于80%。均山到户率、承包合同签订率和林权证发放率,“三率”悬发,不容忽视。

  林地要分到户,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相当重要。广西林改 “四不准五公开一民主”的阳光程序,杜绝了暗箱操作,避免以干部意志代替群众意愿,让群众看得见、信得过。

  决策民主,充分尊重民意,做到一村一策、一组一案,“改不改、怎么改”由村民会议决定,村民会议必须要有2/3以上代表参加,林改方案必须要有2/3以上代表通过。      

  各级林业部门把工作重点和履职方式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戒骄、戒懒、戒空、戒虚、戒假、戒奢,建立了一站式行政审批,实行一条龙服务。全区16个县开展了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公开、公平、公正分配采伐指标;17个县启动了林改配套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和完善林业支持保障、投融资、社会化服务和科技人才服务体系,培育林权流转市场。纪检、检察、林业部门建立了查办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机制和案件查办工作协商沟通机制,畅通林改信访渠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项督查,加大问责力度。

  自治区按2元/亩标准安排林改配套经费,是全国最高的配套标准。足额拨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是用好林改经费的关键。2010年全区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林改资金专项检查,自查资金累计达8.18亿元,抽查资金达1.78亿元;建立健全了山林纠纷调处考核机制、挂牌办案机制和联防联调机制,共调结山林纠纷3.7万起,调处了一大批长期积存、严重威胁农村社会稳定的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了林改兴林富民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