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近日决定,今年将利用国家补助专项国债资金1155万元,完成14个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
广西大部分农村地处山区,交通不便,很多孩子上学要翻山越岭,分散的教学点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导致边远山区学校辍学现象时有发生。为解决农村孩子上学难的问题,2004年广西制定了《自治区"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通过调整农村中小学校布局结构,加强和完善寄宿制学校建设。
据了解,广西今年计划利用国家补助的专项国债资金7500万元,完成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84项。对这批国债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广西明确规定:必须按照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禁边勘探、边设计、边施工。在建设过程中,项目概况信息必须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资金必须纳入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时完成投资,不得用于偿还拖欠的工程款。
广西还规定,各地不得将"义教工程"、"危改工程"、"远程教育工程"等其他专项的中央资金或配套投资充作"寄宿制工程"的配套;"寄宿制工程"专项国债资金只用于项目学校的土建项目,学生床铺、课桌凳等配套设备,须由地方政府负责解决;各项目学校的仪器、图书购置,以及围墙、厕所、勤工俭学等配套设施,原则上须由地方配套资金解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