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十七大报告指出:新农村建设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寨沙镇长枧屯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通过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充分发挥了农民主体建设地位,大大调动了农民建设新农村积极性。
(一)自选
由于以前,部分干部的工作方式过于简单粗暴,造成了一部分农民群众对村"两委"会有偏见,干群之间有隔阂,单纯通过干部引导,很难调动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为了让农民充分认识到新农村建设是一项为民、便民的工程,同时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让农民自己决定新农村建设建什么,怎样建,先搞什么,后搞什么,搞到什么程度。为此县新农办引导村民自发成立了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由理事会来组织本村的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以农民自愿为原则,通过召开村民大会,由村民自己推选产生。新农村理事会会长由村民直接投票选举。通过选举,居住在本屯的韦高文高票当选;理事会成员由本屯村民从村民小组中推选,通过推选,选出了4名德高望重、群众威信高、乐于为村里办事的人员。
(二)组织
该屯的理事会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来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主实施、自我教育、自主服务和自我监督,同时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对该村新农村建设的思路和建设事项进行规划,组织村民投工投劳实施村庄基础建设、房屋拆迁、环境绿化及卫生环境的改善等。理事会的每一项决策都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协商。过半数村民同意后方可执行。处处体现着尊重农民意愿,为农民办实事的宗旨。例如在修该屯的环屯道路时,是修3米宽的路还是修5米宽的路,理事会召开村民大会,经过讨论协商,绝大部分村民觉得修3米宽更适合屯里的实际,修5米需要占的地和拆的房太多。为此理事会成员就着手组织规划线路,协调修路占地问题,组织农民投工建设。在理事会的协调下,本屯所有需占地的村民都无偿把土地让出来修路,一件看似非常复杂的事情在村民理事会的协调下很快就完成了。
(三)成效
理事会作为农民自己的组织,出发点是为民、便民,做出的决策易于农民接受,体现农民意愿,充分激发和调动了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通过这种组织形式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强大活力。新农村建设涉及的所有工程都将由理事会组织村民实施,政府提只供技术指导、资金援助和政策扶持。在理事会的管理和带领下,该屯的所有农民分组投工投劳,奋战30天,修好了环屯水泥路1000多米。目前,村民理事会立即组织村民进行房屋外墙装修。
通过成立理事会的形式,使农民的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农民的主体地位得到巩固,农民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习惯正在形成。
供稿:县层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