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组建农村法律助理员队伍,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既得民心,又促和谐保稳定。据统计,从去年8月份以来,全市各村的法律助理员单独调解或由镇司法所协助调解的纠纷共232件,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深受群众好评。
梧州市把组建农村法律助理员队伍视为一项民心工程,该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去年7月10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建立梧州市农村法律助理员队伍的意见》通知,要求全市每个行政村配备两至三名法律助理员。法律助理员主要是由村委或村民群众从村干部、退休教师等热心公益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中推荐,经考核、审批后,由县(市)区司法局行政机关聘用。该市还对法律助理员实行上岗培训。经培训,全市有1800多名法律助理员很快就进入角色。如苍梧县某村的一名法律助理员是村医,人缘好,善于做群众矛盾化解工作,去年9月被聘任法律助理员,至今在村里共调处了9起村民纠纷。
梧州市挑选的法律助理员要求懂民情、知民意,对相邻之间的山林、土地情况熟悉,对各村民之间的关系等都比较清楚。这就使法律助理员能全面了解纠纷发生的原因、发展过程,从解决问题入手,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功夫,抓住主要矛盾,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存在的思想问题,调处起来容易成功。万秀区一村民张某与易某为房屋土地问题产生分歧,并多次发生激烈争执。村里的法律助理员倪华祥和刘保深与上级部门的领导、国土所的工作人员再次上门丈量张某的土地,结果发现是张某占用了易某少量土地。两位法律助理员从情、理、德多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后张某愿意把多占用的土地退还给易某,问题最终得到园满解决。
梧州市还发挥法律助理员在村民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或村中出现异常情况时第一时间就可掌握的优势,使农村法律助理员围绕“促和谐、保稳定”的工作目标,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处理重大纠纷件。去年秋季,万秀区有一林场发生纠纷,个别村民挑起部分群众对该林场权属及收益提出争议。事发后,林场附近行政村的法律助理员及时将群众思想动态上报,使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对情况明底数清,从而有效地进行疏导和劝止,防止了事态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