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夕,我区传出了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全区2955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部建成,广西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得到全部解决,向党中央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去年2月,中央组织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抓紧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的通知》后,自治区党委、政府立即行动安排部署,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奇葆特地作出了“要以此为契机全部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不留死角;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和管理监督,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的重要指示。全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为了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我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自治区党委、政府按照中央核定我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2955个,总建筑面积26.54万平方米,总投资1.06亿多元的总体要求,采取中央补助及自治区、市、县政府投入几个一点的办法,落实了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全面开工。根据我区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同状况,自治区精心组织设计了几个建设方案,供各地选择,并明确规定各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得少于90平方米,建设标准不得降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财政厅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强调要求各地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的重要性,要积极筹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所需要的经费,保质保量地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自治区建设完工的2955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切实抓好配套建设,建筑面积均达到90平方米以上。每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都达到使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整洁大方,里面除了有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以及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连等办公室外,还普遍设有卫生室、计生服务站、党员活动室和文化娱乐室等,真正成为广大农民群众收听收看电教节目、接受科技文化培训、咨询生产生活信息、参加文化娱乐活动阵地,真正达到“一所多用”的功能,真正成为“精品工程”、“群众满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