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五项措施加快财政支农支出进度


  为了提高财政支持保护农业效率,今年我区财政部门不断创新财政支农机制,采取五项措施加快财政支农支出进度。

  我区是一个农业大省,今年财政预算安排支农支出达48亿元,对于促进“三农”的发展,全面推进广西农村小康和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受多方面原因的影响,部分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结转数额过大,严重影响了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影响了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执行效果。为此,自治财政厅采取五项措施,加快财政支农支出进度。

  首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惠农政策,采取专项预拨办法,确保项目按期实施。2007年,国家把广西纳入全国水稻良种推广补贴地区,将有效提高我区粮食单产、农作物品质、种植效益和产业化水平,形成粮食稳定生产的长效机制。为此,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自治区财政、农业部门一方面及时下达《2007年全区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另一方面,按照财政部下达资金总额的80%预拨下达各地,确保补贴资金能够尽快发放到全区广大种粮户手中。

  其次,采取地方财政垫支办法,确保水库移民后扶资金定时发放。从2007年起,每个季度终了后10天之内,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垫付预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5亿元,用于各地按时发放库区移民补助,待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再抵顶国库预拨资金。

  再次,采取专项调拨方法,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针对部分财政支农资金预算不落实,专项资金不按时到位,被挤占挪用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自治区财政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采取专项调拨方法,自治区财政在下达项目预算的同时,自治区国库一并调拨项目资金,实行专项专用,以确保项目资金到位。

  同时,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监督机制,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水平。自治区一方面健全支农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分析和通报制度,通过对支农支出预算进度分析,从中找出问题和差距,不断加以改进。另一方面是建立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跟踪反馈制度,对包括财政扶贫资金在内的各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追踪反馈,对投入数额较大的重点项目资金要重点监督,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此外,自治区财政把加快财政支农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同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自治区还通过对支农支出预算进行分析,进一步查找各地、各部门财政支农支出预算执行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完善《自治区农业财政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体系,把财政支农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纳入自治区农业财政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年度考核,健全财政支农资金长效管理体制,加强和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高效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