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与世界宣明会签署第三阶段扶贫合作项目协议


 未来三年将在我区投入约5000万元开展扶贫等项目

  国际救援及扶贫发展机构世界宣明会自1991年以来,分两个阶段在我区共无偿投入超过1.28亿元人民币开展各种类型的扶贫发展项目,为推动广西的扶贫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明显的扶贫成果。9月3日,自治区政府与世界宣明会签署第三阶段扶贫合作项目协议,世界宣明会未来3年内将在我区投入约5000万元开展与儿童事业和扶贫与发展相关的项目或活动,开展民政福利、救灾重建、学校重建、卫生防疫等项目。

  据介绍,早在1990年底,世界宣明会通过国务院扶贫办介绍,在广西南丹县开展首个扶贫发展项目,帮助1000多户白裤瑶民迁往新的开发区,从此拉开了宣明会在广西长期进行扶贫、发展工作的序幕。鉴于广西区内农村及城市儿童的需要,宣明会经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协商,双方于1999年12月8日达成第二阶段扶贫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宣明会7年内在双方协定的地区开展长期的以儿童为本的各类发展项目。7年间,宣明会与我区扶贫办、民政厅、卫生厅、教育厅、残联以及广西慈善总会等部门及部分市、县政府合作开展项目,期间在广西的实际累计总投入已达9350万元人民币,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钦州、北海以及凭祥、马山、都安、田东、德保、那坡等地开展了包括“儿童为本,区域发展”、孤儿及特殊儿童服务、救灾及重建、教育、医疗卫生、结核病和艾滋病预防教育以及能力发展等项目。全区每年平均约有100多万人次从宣明会开展的各种项目活动中受益。

  在9月3日举行的自治区政府与世界宣明会第二阶段扶贫合作项目评估及总结研讨会上,自治区扶贫办有关领导和清华大学、中山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乐施会的有关专家和学者认为,宣明会的扶贫开发工作有特色、有成效、有创新,一些做法值得借鉴,宣明会在广西的项目突出为民办实事和参与式的特点,有效地促进并帮助了广西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宣明会在广西的“儿童为本,区域发展”项目,所采取的“参与式”发展模式与国家的扶贫理念不谋而合,也与我国以人为本的持续发展观相呼应。宣明会在中国办事处执行总监王超博士对宣明会与自治区政府合作扶贫所取得的成绩感到欣慰,并感谢在扶贫发展工作中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所给予的默契配合和大力支持。他表示,宣明会将以更加务实的态度,不断争取新的资源,开办更多具创新及政策意义的项目,为实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与广西各有关部门共同朝着构建和谐社会的方向不懈努力。

  据了解,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自治区扶贫办作为项目合作的代表单位与世界宣明会签署了第三阶段合作协议书,未来3年内,宣明会将投入约3500万元人民币在我区内开展与儿童事业和扶贫与发展相关的项目或活动,投入约1500万元人民币开展民政福利、救灾重建、学校重建、卫生防疫等项目。宣明会与自治区扶贫办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扶贫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与研究。双方愿意共同探索政府与国际非政府组织合作的贫困地区社区发展与建设的有效模式。为落实第三阶段合作协议,世界宣明会与自治区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还签署《来宾市促进贫困地区新农村社区和谐发展示范项目》合作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