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区各地采取有力措施,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和纠正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我区各地基层党组织把廉政文化进农村作为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开展了建立一套保障镇村干部廉洁自律的管理制度、设置一批廉政公益广告、设立一批廉政文化宣传中心户、听取一次党风廉政专题党课等系列活动;创建一批基地,为农村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提供示范平台。如北流市建立了新圩镇颖川文化园等5个廉政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再通过基地辐射到广大农村,“寓廉于景,寓教于乐”。廉政文化深入农村,提高了农村基层广大党员干部抵制腐败文化侵蚀的自觉性,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
我区各地各有关部门从建立工作机制、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完善乡村财务管理、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建立完善了一批制度。自治区纪委建立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为6大项75小项,落实到区直32个部门和机关内部12个单位,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的责任;建立了自治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和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和职责;建立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在14个市各联系1个县(市、区)作为工作联系点。各县、市进一步完善了乡村民主管理、村务公开制度,普遍建立了乡村干部行为规范、加强乡村财务管理制度;推行“村账乡管村用”制度,在管理上严把收入关、支款关、报账关和审计关。
全区各地深入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村务公开透明度,“清了集体的家底,亮了干部的箱底,明了群众的心底,解除了群众的疑虑”,保障了广大群众对村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提高了群众民主监督和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
全区各地开展了专项清理,严肃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基层单位和干部公款大吃大喝、一些农村基层干部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和一些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全区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共清还赊欠的餐费5179.9万元。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农村基层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去年以来,全区共查处农村基层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45起,查处乡科级领导干部555人,43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