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


  从2007年开始,每年选择100个村屯,精心打造、重点培植,力争形成各具特色、具有示范推广意义的新农村建设典型——7月27日,全区新农村百村示范建设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全面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此项工程同时被列为今年自治区农业厅为民办12件实事之首。

  自治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开展百村示范工作旨在通过试点示范,探索不同地区、不同发展水平、不同民族文化特色的农村均可借鉴学习的新农村建设路子。自去年开始,自治区在南宁市武鸣县和原邕宁县辖区开展新农村建设连片试点工作,各市、县也选择在城镇周边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示范。经过一年多时间,连片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这些连片试点都在城镇周边,主要从基础设施抓起,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各地要照搬试点经验一时难以做到。此次经各地筛选推荐的100个村,涵盖全区14个市77个县(市、区),占到全区市县的70.6%。通过“百村示范”,将可探索不同区域、不同发展水平尤其是边远山区的新农村建设模式。

  按计划,自治区农业厅每年将安排1000万元专项经费投入“百村示范工程”。会议强调,要把有限的项目资金用在关键地方:一是要从扶持关键投入品抓起,配送或补贴优质种子种苗,赠送农用机械,扶持新技术、新成果,使项目资金起到促进产业发展的作用;二是从农民和骨干培训抓起,广泛开展农民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大力培育“中心农户”和发展“骨干农民”,使项目资金转化为新农村建设的持久动力;三是从生产示范样板抓起,做好一批秋冬种示范样板、产业化经营样板、劳动力转移就业样板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样板等,使项目建设更好地发挥辐射带动效应;四是协调行动,集中力量,建成一些农民看得见摸得着的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