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看市场销售按合同 广西大力推广“订单农业”

  “种田看市场,销售按合同”,农民同企业“订单”种养,企业负责“埋单”销售,已在八桂新农村成寻常事。到5月底止,广西今春推广“订单农业”面积522.84万亩,兑现金额达到3.10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5.15%和0.54%。

  入春以来,横县云表镇桑农喜笑颜开。原来,桂华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与他们签定实施保护价+浮动价收购的“订单农业”,并有县里工商部门作了监证。目前,全镇签约踊跃,累计已有24142户群众签订“订单农业”。

  像这种实施保底价+浮动价收购,相应履行必要法律手续,是今春“订单农业”的一大亮点。特别在澳华、九翔、华港、辽大、建邦、神农、福源、通威、东方绿舟等一批国家或自治区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推广“订单农业”更为规范和实在,与群众联系也更为密切。实施订单后,群众可以自主选择预支资金,领取必须物资,待销售后折价偿还。在今年订单品种中,较为集中在甘蔗、水稻、蔬菜、水果、马铃薯、桑蚕等优势农作物,其中优质稻、水果发展较快,面积达到68.69万亩和36.73万亩,同比增长30.93%和96.94%。

  从2003年起,广西加大力度推广“订单农业”,全区农业部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通过规范合约、现场观摩、层层动员、加强指导等多种措施进行推广。今年以来,自治区农业厅以推进农业产业化“十百千万”工程入手,进一步明确国家、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都要推广“订单农业”,对新增订单、订单数额前30位企业将在下年度专项资金扶持。自治区财政厅、区经委、区农业厅也联合对在16项农产品中开展订单农业的农产品加工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制定发布了申请贷款贴息和无偿补助的资金扶持办法。各地还结合实际,对订单条款、操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确保农民合法利益,为订单农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自治区农业厅领导表示,通过实施“订单农业”,推广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协会(合作社)+农户等有效形式,加快优势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发展,提高新型农民合作意识,也成长了一批有社会责任感的龙头企业、行业协会、联合社,实现农民、企业、产品、品牌等多赢。目前,广西将积极探索企业对农户“利益保障”新机制,从订单贷款担保基金、风险保障基金等方面着手,切实保障和规范订单农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