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志强
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是建设“美丽中国”战略在广西的具体体现,是党中央提出的“农业要强、农村要美、农民要富”目标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民建设幸福家园和美丽乡村。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着眼统筹城乡发展,顺应农民群众新期盼,从2013年起,在全区集中开展历时8年的“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自“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开展以来,我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广大群众衷心拥护、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乡村面貌较大改观,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西时强调,要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基本目标,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展现美丽形象的发力点。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需要更加扎实有力地推进乡村综合整治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推动全区农村建设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突出农村实际和壮乡特色
不断彰显桂风壮韵独特魅力
把农村建设成生活舒坦的乐园、道德示范的家园、生态良好的田园、乡愁记忆的故园,需要我们立足区情实际,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提不切实际的目标,始终依靠现有条件和群众力量,把能办的事情先办起来,力争少花钱多办事、不花钱也能办事、甚至办了事还有收入。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鼓励各地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寻找科学简便、行之有效的垃圾、污水处理好办法好措施,实行不同的垃圾污水处理模式,进一步探索建立低成本、易维护、管长远的垃圾污水处理、清洁生产和生态环保技术体系。
充分挖掘我区深厚的历史文化,突出不同民族地域特色,着力提升“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内涵品位。要以村史室建设为抓手,加强对古村落、古民居、古树木等有形文化遗迹遗存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加强对村落历史、地域风情、传统技艺、人文典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挖掘,让其既传承历史文化、凝结乡愁眷恋,又跟上时代节拍、融入现代生活,实现在原有文化根脉上的新生。要以展示乡村饮食、特色民居、民俗风情、民族服饰、传统手工艺等为切入点,充分挖掘具有广西特色的文化魅力元素,把我区丰富多彩的岭南文化、边关文化、海洋文化和民族文化融入“美丽广西”乡村建设,让广大乡村既体现村庄整洁、山水秀丽、协调发展的生态之美,又展现乡风文明、历史厚重、文化多元的人文之美。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切实增强广大农村群众获得感
尊重群众意愿,以群众需求和期盼为出发点,是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必须遵循的原则。活动搞什么、怎么搞、搞到什么程度,都应由群众说了算。在活动设计时充分考虑群众需求,在活动具体操作上体现群众意愿,在活动监督评价上把话语权交给群众,由群众来讲、由群众来评价。凡是群众赞成的,就坚持、就推广;凡是群众认为有问题的,就重视、就整改。引导群众成立乡村建设理事会、保洁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推动农民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充分保障群众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实行村务公开、村事民定、民事民办,探索建立群众合作性质的经营管理实体,让群众参与到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等环节中来,形成可持续、可操作的群众参与机制。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最终是要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活动开展要坚持全域统筹、整体推进,清洁乡村和生态乡村以垃圾收集、污水治理、河沟清理、道路硬化、村屯绿化为重点,全面推行“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模式,推行“村集体主导、保洁员负责、农户分区包干”的常态保洁制度。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高速公路、国道沿线、名胜景区、城镇周边的整治建设和铁路沿线专项整治,让一个个“盆景”连成一道道风景,形成一片片风光。要探索建立村民骨干带头、村民民主议事、村屯评比激励、社会力量支持等机制,完善以奖代补、以工代赈、一事一议等政策措施,让群众投工投劳有回报、出资出智有收益,切实抓出一批农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受益的建设成果,让农民群众过上文明、舒适、便捷的好日子。
促进农村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推动生态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
山清水秀生态美是广西的一张靓丽名片。保护好、利用好、开发好优良生态,是关系广西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要紧密结合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要把“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与保护生态环境、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积极引进现代农业企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特色产业基地,培育农产品品牌,推动茶业、果蔬业、茧丝绸业、中药材业、特色养殖业等特色产业向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发展。重点引进技术先进、带动能力强、生态环保理念好的企业,借助外力提高农村传统农业的科技含量,加快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步伐,使“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释放出更多“生态红利”。
拓展农业新功能,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要把“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与生态文明强区、旅游强区建设深度融合,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自然景观和生态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使之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依据各地具体条件,有规划地开发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驾露营、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积极扶持农民发展休闲旅游业合作社,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旅游项目。加强乡村生态环境和文化遗存保护,发展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点、民族风情的特色小镇,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魅力村庄,着力构建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格局。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不断提升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改革开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全面改革,在各项改革协同配合中推进。要全面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以改革激发“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的活力,增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新动能。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抓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林权抵押和水利、供销、农垦等改革试点。加快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探索农村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经营模式,鼓励发展订单农业、“公司+基地+农户”等生产模式,创新生产经营方式和社会化服务。培育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完善农村服务平台,鼓励各级供销合作社和其他新型经营主体探索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代收等农村社会化服务模式。全面推广农村金融改革“田东模式”,加快构建农村金融组织、信用、支付、保险、抵押担保和村级服务“六大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乡村建设要素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城乡资源要素投向“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领域。
“农村要发展,农民要致富,关键靠支部”。要把“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与农村基层党建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乡村建设作为衡量检验和锻炼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效和战斗力的重要工程,作为考察和检验各级干部战斗力、动员力、执行力的重要标尺。要把“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生态法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民心工程,多办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好事实事,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作者为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自治区乡村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