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生态乡村建设专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打牢基础助条例顺利实施

 

  梧州讯(记者 曾燕)今年以来,梧州市按照“生态乡村”活动部署,加强组织协调扎实推进“三化”专项活动,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也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7月1日正式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截至5月底,梧州市“村屯绿化”专项活动投入3288万元建成自治区级示范村屯239个,投入495万元建成市级示范村屯30个,投入1685.7万元建成一般村屯5619个;“村屯绿化”专项活动完成饮水净化示范项目投资56万元,完成沟渠清淤联通工程702千米,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30个;“道路硬化”专项活动投资308万元开工危桥改造3座,投资432万元完成安防工程处治隐患52公里,投资40万元完成建制村便民候车亭8个,投资30万元完成通自然村屯道路硬化2公里。

 

  同时,全市专项督查力度不减,市、县、镇三级督查部门共排查问题点72处,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市乡村办四个督导小组对各县(市、区)明查暗访,共抽查15个乡镇,反馈卫生死角、水源净化、垃圾清运、垃圾处理设施等问题11个,责令及时整改并进行回访、暗访。

 

  全市各级各部门还持续做好宣传工作,做到群众全知晓。据初步统计,今年1月至5月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共刊播相关新闻稿200多篇,全市增设专题标语横幅、宣传板报1000多幅,开展文艺表演、专题讲座等相关活动近200场,为《条例》实施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目前,梧州市已下发通知,部署结合精准扶贫、基层换届等工作开展集中宣讲和专题学习活动,确保《条例》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