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代表委员热议“美丽中国”:寻找环保“最优解”

  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要持之以恒,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

  ——摘自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

  中国经济在迅速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生态文明”和“环境治理”一直排在民众关注话题的前列。两会期间,广西的代表、委员们纷纷就环保问题发声,回应老百姓的关切。

  转型升级 兼顾发展与环境

  环境保护不仅是经济发展的条件,更是经济发展的目标。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后五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下降23%、15%、18%,森林覆盖率达到23.04%,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特别是治理大气雾霾取得明显进展,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超过80%。

  目标任务能完成吗?这在代表委员中引起热议。大家认为,近几年来,广西强化环境准入、环境标准硬约束,发展壮大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充分发挥优化经济结构的治本作用……广西各级政府正不断为寻找解决环保问题的“最优解”而努力。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广西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森林覆盖率达62.2%,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8.5%,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93.1%。

  自治区环保厅负责人表示,广西“十三五”环保工作将按“三步走”战略推进,第一步是于2016年开展环境问题大诊断;第二步是于2017-2019年开展环境问题大治理;第三步是于2020年实施环境质量大提升、大考核。作为新征程的第一步,2016年我区环保部门正通过六项举措全力推进环境质量的整体提高,目标是全区城市PM10、PM2.5年均浓度均比2015年下降3%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平均值达89%以上; (下转第四版)

  (上接第一版)全区地表水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96%,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3%以内。

  在今年的重点工作中,强调重拳治理大气雾霾和水污染,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对排污企业全面实行在线监测,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等。这令黄启江代表感到非常振奋,他表示,百色矿务局通过关停转型无望的落后产能、发展煤电铝网一体化循环产业,目前国家的环保高要求标准全部落地,产品成本每吨比市场价少2000—3000元,完全释放了煤炭效率:“我们还要继续往高效清洁利用方向转型,并做好‘加法’延长产业链。”

  肖莺子代表说,钦州正在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生态经济,龙门风电、灵山风电计划今年开工,规划了占地2300亩的钦州智能制造产业园,并建设新能源汽车项目,“扩大对外开放有利于鼓励投资战略新兴产业,希望国家尽快批准在广西北部湾设立面向东盟的自贸区试验区。”

  重点防治 凸显惠民决心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心是最大的政治。

  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是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的重要抓手。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代表委员们认为,这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统领引导作用,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抓好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对环境问题的一系列表态,表明中央下决心要出硬招治理环境。”

  “环境是可以治好、管好的。”郑俊康、赵德明等代表表示,应着力健全立法执法、政府履职尽责、改革环境治理、完善社会共治和强化市场机制,加强和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结合自身优势发展绿色经济、绿色产业、生态建设产业,精细管理、精准发力,把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广西通过综合实施石漠化治理、“绿满八桂”造林绿化、退耕还林等工程,使生态环境长期保持优良状态,稳定下游优质供水,同时也因保护生态环境而牺牲了部分地区的自我发展机会。为此,卢献匾代表提出了关于请国家支持广西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吴永春、向惠玲代表则建议提高生态补偿标准。

  针对“加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政协委员们也根据调研情况,纷纷提出真知灼见。刘慕仁委员建议,建立赤潮监测预警预报体系,保护海洋环境质量;陈自力委员指出,71.9%的居民选择随生活垃圾丢弃过期药品,对土壤以及水源造成巨大危害,这些过敏源和抗生素最终会通过饮用水和食物等渠道进入人体,因此他建议,通过立法规范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建立社区家庭过期药品的安全回收机制。

  环境立法 推动形成多元共治局面

  改善生态环境,不靠东风靠铁拳。代表、委员们认为,必须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充分发挥环境法治的规范保障作用。

  我区积极探索环境立法工作,将于7月1日施行的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是引领和推动乡村建设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专门为乡村清洁制定地方性法规,这在全国尚属首创。代表委员们指出,一个好的法律不能成为“纸老虎”,要让它成为有钢牙利齿的利器,把过去环保执法“过松、过软”的状况彻底改变过来,把守法变成新常态,形成高压态势。

  在全面推进“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中,广西各地探索和总结了一系列好做法好经验,让广西“天长蓝、树长绿、水长清、地长净”,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目前,广西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沼气入户率超过50%;18.3万个自然村,78%建立了理事会,93%订立了村规民约,76.6%组建了保洁员队伍。

  2015年11月,第二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在恭城成功召开。生态化、低成本、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新路子,为后发展、欠发达地区提供了可借鉴、可推广的“恭城经验”。林武民代表说:“去年我骄傲地向总书记汇报,瑶乡恭城沼气入户率达到了89.7%。今后,我们将全面推进沼气‘全托管’模式,将三位一体生态农业由‘猪-沼-果’模式变为‘规模养殖-沼气全托管-规模种植’新模式。”

  作为来自基层的代表,阮爱兴、罗朝阳、祝雪兰代表表示,亲身参与清洁乡村建设,亲眼见证美丽广西焕发新光彩,让自己感到无比自豪。他们希望,未来能落实更多长效机制,推动形成多元共治局面,倡导良好生态环境人人共建、人人有责、人人共享,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参与监督作用:“相信青山绿水装扮美丽中国的日子,不会让我们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