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广西”乡村建设获百亿贷款 重点支持5项目

重点支持污水和垃圾处理等5大类项目

  南宁讯 (记者/周红梅)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加快改善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推动“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利用农业发展银行专项贷款推进广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印发,不少于125亿元资金将投向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

  2015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与自治区政府达成100亿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贷款合作意向,覆盖了全区14个设区市。为利用好贷款,自治区财政创新投融资方式,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PPP等模式,重点解决农村污水、垃圾以及乡镇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

  根据《实施方案》,专项贷款主要支持包括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重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含百镇示范镇、乡改镇、民族乡基础设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乡土特色建设示范项目等5大类。专项贷款支持的具体项目,由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按照贷款支持的具体范围进行项目申报,编制全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再报自治区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