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4库区获4579个扶持指标

  日前,《我区水库库容达到1000万立方米但未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的水库农村移民问题处理意见》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我市有4座电站库区符合扶持政策,并获得4579个后期扶持指标。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是指对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搬迁安置后生产生活恢复给予的经济扶持。我市六甲电站、拔贡电站、叶茂电站、金滩电站等4座电站水库库容达1000万立方米以上,但由于装机容量未达5万千瓦以上的标准,在200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和申报工作中,未能纳入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多年来,移民群众要求完善基础设施的愿望十分强烈。

  为解决这一问题,改善库区发展环境,帮助移民群众尽早致富,自治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联合自治区发改、财政、水利等部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我区水库库容达到1000万立方米但未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的水库农村移民问题处理意见》上报自治区政府并获批。

  根据《意见》精神,对2006年6月30日前已竣工验收且库容达到1000万立方米以上的电站库区,将参照现行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给予相应扶持。扶持年限从2006年算起,2006-2025年为重点扶持阶段,以项目扶持为主,按每个后期扶持人口每年600元的标准逐年安排项目扶持资金。

  我市符合扶持政策的4座电站库区,获得了4579个后期扶持指标,从2016年起纳入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规划,与其他水库移民项目规划同步进行。按扶持标准,我市2006-2014年共获项目扶持资金2195万元,2015-2025年每年将安排项目扶持资金270万元左右。政策的实施将对改善库区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