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支持是“三农”保险发展的关键

    近年来,在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引导支持下,保险业一直把发展“三农”保险作为关注民生、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国家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进行了大量积极的实践和探索。在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第三章第十节对我国保险业未来5年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方向做了进一步明确。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内农业保险研究方面的知名学者、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他表示,政府的政策支持在“三农”保险的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农业问题是很严肃的问题,对国家的长治久安有着重要意义。我国农业稳步发展关系到的不仅是粮食安全,更是国家安全。”庹国柱说,“《纲要》对保险业服务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的阐述,体现了保监会对"三农"保险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在具体的实施层面,庹国柱表示,《纲要》主要讲“三个”支持:一是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这里农业保险涵盖的范围从传统的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扩展到了涉农保险中的农机保险、农房保险等;二是支持其他保障农民生活的农村保险业务的发展,包括小额信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三是支持农业保险经营组织形式的多样发展。

  首先,农业保险仍是保险行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部分。“十一五”期间,在中央政策引导下,在各级政府、保险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农业保险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主要表现在农业保险种类增多,农业保险覆盖面扩大,地方政府对农业保险扶持力度加大,农民参保意识和参与度提高等几个方面。但是,其中仍然存在隐忧。

  庹国柱认为,农业保险的发展离不开两点:一是离不开法律法规的完善。“法律法规是农业保险发展的依据。目前我国的相关法规还很匮乏,这直接影响到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近两年,我国养殖业保险业务的下滑就和法规的缺位有着很大的关系。”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涉及到三个主体,即政府、农民和保险公司。三个主体中任意一方的不规范操作都会直接影响到农业保险的发展。而没有法律法规的规范,则很难有效对三个主体的行为进行管控。

  二是离不开政府的支持。这里既包括政府财政税收的支持,也包括政府对保险公司展业的支持。国家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是整个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2006年"国十条"提出,政府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提供农民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和再保险费用的补贴,但是目前的补贴还只限于农民缴纳保费层面。”庹国柱认为,未来政府财政的支持力度还会逐渐扩大。同时,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对保险公司展业的支持也尤为重要。基层政府有必要为保险公司提供定损、理赔、基础数据等方面的支持,以帮助保险公司在前期市场调查、费率制定、现场查勘等工作的开展。

  其次,在保障农民生活的其他农村保险方面,庹国柱表示,这类保险的开展很有必要,在具体的实施层面,则应注重持续性。“目前一些省市的小额信贷保险、小额人身保险的覆盖面很广,但要注意后期的续保情况。续保率能够达到80%左右,才算是真正的成功。”庹国柱说,“而在养老险、健康险等方面,由于社保、新农合等基础保险范围的不断扩大,商业保险更多地开展补充型的保险业务。”目前,在农村开展的商业性健康保险主要以新农合补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为主,提高了参保群众的保障程度,对满足农村居民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起到了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