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批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规划纲要》

    国家近日正式批复同意《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规划纲要》,纲要对于指导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有序发展、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西部开发办网站3月3日消息,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正式批复同意《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这是继《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之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获得国家批准支持的又一重要战略性宏观规划。

   " 纲要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保护和调控城镇群空间资源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对于指导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有序发展、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瑞贤说,新批准的纲要明确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的发展目标和城镇群总体空间格局,规定了促进城镇协调和一体化发展、推进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构建生态网络格局、重大行动计划等战略思路,提出了具体的实施保障措施,同时也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的其他专项规划提供依据。

    纲要提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群发展要优化城镇总体空间格局、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对海岸线等不可再生资源、生态环境、民族特色文化和城乡风貌的保护,以及建设区域交通通道和交通枢纽的规划对策,落实空间开发管制要求,充分发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