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镇级市”建设是大势所趋

     ●核心提示

    加快“镇级市”建设是解决城镇化落后于工业化的现实选择。对四川来说,建设镇级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城乡统筹的有效途径,是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必然选择。镇级市建设与新农村综合体建设有机结合,还可以相得益彰。因此,我们应该加快镇级市建设,推进新型城市化。

 我国许多问题的根源在于城镇化落后于工业化。加快“镇级市”建设是解决这个难题的现实选择,也是应对未来5年我国城市人口超过农村人口的历史性巨变的有力举措,更是“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镇级市”就是被赋予规划、建设、管理等职能和权力,由经济发达镇建成的类似“小城市”的特大镇,其行政区划上仍属建制镇,仍归所在县管辖。镇级市的本质是县辖市,核心是以一个城市的标准来建设和管理一个镇,要害在扩权强镇推进新型城市化。2010年2月,浙江温州市委领导提出要将乐清市柳市镇等5个强镇建设成镇级市,随后,山东、湖北等地积极开展建立镇级市的试点工作。镇级市是一个提高城镇化水平的新概念,一个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探索,一个将经济发达镇建设成为“小城市”的新尝试。四川作为西部经济基础最好、发展潜力最大的重要区域,作为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板块,应该加快镇级市建设。

  建设镇级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需要。建设镇级市的实质是推动城镇向城市转型,是农村城市化的一种推进方式和发展方向,能有效打破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瓶颈;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发展规律,能从根本上解决大城市日益膨胀和人口过度集中带来的“城市病”等问题;能最大限度地整合镇级区域资源,有效保护耕地,提高土地容积率水平,挖掘区域发展潜力,带动附近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建设镇级市是推进城乡统筹的有效途径。建制镇是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结合部,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关键。建成镇级市可以引导农村人口向镇集聚,促进农民低门槛就近转移,而且能更加有效地服务和带动新农村发展。建设镇级市能强化镇级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实现“小政府、大服务”,可以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覆盖农村。建设镇级市可以促进镇域第三产业发展,明显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彻底消除“小城镇仍然是农村”的偏见,更加有利于农村人口素质提高。因此,建设镇级市是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以城市化带动现代化、社会化的最佳模式。

  建设镇级市是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必然选择。实践表明,省域经济的强弱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县域经济,而县域经济的强弱又取决于镇域经济。建设镇级市,四川有基础、有条件、有机遇。说有基础,是有成都作为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取得的明显成效,有全省范围内的统筹城乡发展积累的有益经验,有59个扩权县跨越发展的新收获,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30余年的发展,全省小城镇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果,一大批特大镇通过规划建设推动完全可以达到小城市建立标准。说有条件,是有灾后重建取得的重大胜利;有四川“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培育战略;有在建设成渝经济区中“一极一轴一区块”的总体区域布局,成渝将成为引领西部发展的核心增长极。说有机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发展面临着一系列重大机遇。从发展阶段看,机遇来自胡锦涛总书记 “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从发展方向看,机遇来自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从发展路径看,机遇来自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和成渝经济区建设试点;从发展政策看,机遇来自国家西部大开发、扩大内需、灾区重建和发展振兴、中央扶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政策取向;从发展动力看,机遇来自全省人民的巨大期盼与创造活力。

  建设镇级市重在推进新型城市化。镇级市从表面看是对强镇的扩权,其深层次则是推进新型城市化。扩权是给强镇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让镇级政府承担起“小政府,大社会”的职能;新型城市化则是要让农民可以在城镇创业,在城镇就业,在城镇安居,让他们从一个“农民”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应该实施城市群战略、系统化战略,发展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城市体系,不能再搞“摊大饼”式的城市发展模式。因此,四川在“十二五”期间,要科学认识城市发展规律,做足做强“小”字文章,稳步推进镇级市试点。

  四川建设镇级市的主要路径选择是:

  方式上,试点探索,典型引路。开展镇级市试点,便于摸透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理清思路,找准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与经济发达镇发展不相适应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和改革思路,为镇的发展提供实践基础和理论依据。可在全省1860多个小城镇中选择一批改革愿望迫切,试点积极性高、有改革探索的闯劲、拼劲和信心,其综合经济实力、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社会事业等发展靠前、区位优势突出、基层政权建设好的经济发达镇进行试点,并将试点镇作为典型来培育,取得“一花引来万花开”的示范效应。

  策略上,方案导向,规划先行。要科学制定改革试点方案,突出代表性、典型性、超前性、可行性和操作性,尤其要体现改革精神,要敢为人先,敢于探索、敢于拼搏、敢于走出一条改革新路。要坚持规划优先,坚持把规划作为“小城市”发展的“第一要素”,发挥规划对镇级市建设的引领作用。规划要体现各镇的独特优势和鲜明个性特色,特别是要突出产业发展规划,这是推进镇级市改革试点的有力支撑和牢固根基。

  内容上,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镇级市建设要求以现代“小城市”的标准来规划、建设和管理,镇的城市规模、设施、产业结构、现代服务业能力要达到建制城市水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等各项社会事业也要接近城市标准。这是试点改革探索的关键。重点要给经济发达镇松绑放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工作平台,理顺管理体制,扩大其财权和事权。要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加大市容市貌的规范管理力度,打造整洁的市容市貌环境;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和谐单位、和谐家庭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全面提高市民素质。

  镇级市建设要与新农村综合体建设有机结合。镇级市与新农村综合体具有天然的内在联系,都是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新生事物。新农村综合体是以农民为主体,以其他个体、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为成员,以一定聚合空间为基础,将村落居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建设等集约配置在一起的地域空间形态,是一种大规模、多功能、现代化、高效率、开放性的农村新型社区。镇级市发展的关键在于产业发展,以及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完善。因此,要把新农村综合体作为魂,把镇级市作为形,以综合体建设为动力和途径,以镇级市发展为目标和方向,协调推进,相得益彰,共同提高新农村的现代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

  (作者李后强系省委政研室副主任、教授、博士;邓子强系广元市委政研室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