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布水污染防治实施“路线图”

“治水”攻坚,容不得等待观望

  今年是国家“水十条”实施元年。跨江滨海、河湖众多的江苏,全面打响新一轮治理水污染攻坚战——4月26日下午,全省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发布了《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发布“红黑榜”,看看谁上榜

  “十二五”期间,江苏流域治污国家考核成绩连续5年为优。“总的来说,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副省长许津荣在会上说,但水污染防治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水生态环境质量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

  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在会上通报了“十二五”水污染防治“红黑榜”,一批城市遭点名——

  太湖流域水质持续改善,15条主要入湖河流全部消除劣Ⅴ类,65个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率为61.9%,提高17.3个百分点。其中,镇江断面水质改善较为明显,而不达标断面主要集中在常州、无锡。

  淮河流域23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5.7%,提高2.3个百分点,但徐州市京杭运河张楼断面未达考核标准;通榆河39个省考断面达标率为86.5%,其中宿迁、扬州达标率较高,连云港排淡河大板跳闸断面达标率为零,泰州新通扬运河姜堰一号桥断面达标率仅为41.7%。

  长江流域5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0%,基本保持稳定,南京市外秦淮河七桥瓮断面未达考核标准。入江支流45个断面中,劣Ⅴ类有9个,其中南京、镇江分别占了4个和3个。

  31条主要入海河流中,劣Ⅴ类断面主要集中在连云港市,南通也有所下降。

  9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5%以上,盐城、宿迁、连云港部分水源地出现超标现象。

  从淮河流域治污规划落实情况看,项目完成率较高的有泰州、徐州、扬州。城市河道综合整治方面,达标率较高的是苏州、泰州,较低的是淮安、南京。

  推出路线图,明晰时间表

  会上明确了我省水污染防治实施路线图。

  结构调整是水环境改善之根本。我省设置了多项标志性指标:全面取缔“十小”,年底前全面完成化工、塑料、印染、造纸、电镀等行业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取缔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任务;2020年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污染较重企业改造退出任务等。

  污染源治理也是必不可少的措施。我省明确,年底前,所有工业集聚区都要建成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废水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南京市到2017年、其他城市到2020年要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十三五”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从今年开始,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都要实施雨污分流和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饮用水、城市黑臭河道、地下水等公众关注的热点水生态问题,路线图更给予了重点“关照”:到2020年基本实现“双源供水”和自来水厂深度处理两个“全覆盖”,今年起各地要定期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确保南京在2017年、其他省辖市2020年实现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目标;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在禁采、限采区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对徐州、宿迁等地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开展补给区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治水的同时还要节水。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524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力争达到15%以上。

  迎“国考”,不容等待观望

  “少数部门对‘水十条’已经明确的工作任务,仍然存在等待观望、消极应对、推诿扯皮等现象。”根据国家及省“水十条”要求,各地应于2015年底前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但截至目前,仅有南京、常州两地正式出台,其他地方进度严重滞后。

  而当下的治水形势却相当逼人。一方面,公众对“清水”的期待越来越高,要让碧波美景在江苏放眼可见;另一方面,国家的考核要求也越来越严。“十三五”,国家将对我省104个地表水断面、25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04个城市黑臭水体、64个地下水质量点位、26条入海河流进行考核,每个考核水体都有明确的目标要求和达标年限,必须按期实现。

  实现上述目标,容不得观望、推诿。南京市副市长黄澜表示,南京市政府今年以1号文件在全省率先出台《南京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月,市政府又召开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大会;目前,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指挥长的“黑臭河道整治指挥部”,分管市长“周视察、周例会”。“今年,我们要全面实施饮水安全、工业防治、流域治理、黑臭河道整治等10方面61项具体任务,确保年内实现省考优Ⅲ水质断面比例达到45.5%,完成36条黑臭河道整治。” 本报记者 杭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