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3年投入457.3亿元治理大气污染

  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了打好打赢治理大气污染攻坚战,2013年—2015年,我省共投入457.3亿元治理大气污染,并在资金分配、监管、评价机制方面不断创新,保障了各项治污工程顺利实施,促进了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好转——去年,我省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8.9%,降幅居京津冀及周边七省区市首位。

  广筹财源,精准投放,科学施治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数值分别为3毫克/标立方米、21毫克/标立方米和34毫克/标立方米,优于国家超低排放要求。这是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近日发布的沙河电厂1号机组环保排放监测报告的部分内容。

  去年10月,为贯彻我省提出的到2015年底,新建、在建火电机组以及现有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每标准立方米排放浓度分别小于35毫克、50毫克、5毫克的要求,沙河电厂投资1.8亿元对两台600兆瓦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企业投巨资对2013年2月才点火运行的锅炉进行停机改造,其中有国家和我省污染物排放“红线”倒逼的原因,也与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扶持密切相关——去年,我省投入资金7.1亿元对燃煤锅炉实施提前淘汰和节能环保提升改造。

  在强力推动工业燃煤锅炉减排的同时,我省还通过财政预算调控措施,大力推进“煤改气”、粘土砖瓦窑取缔、“拔烟囱”、黄标车淘汰等专项行动,协同防控,综合施治,做足减排文章。对超额完成治理任务的市、县,省财政在资金分配时给予重点资金奖励,激励和调动了地方政府防治污染的积极性,确保了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的按时完成。

  为了筹措更多的资金投入大气污染防治,近几年,省财政厅通过整合预算资金,调整预算安排,统筹省级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相关专项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优先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支出。

  2013年—2015年,我省共投入457.3亿元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其中中央资金179.9亿元,地方277.4亿元。按年度计算,2013年投入120亿元,2014年投入160.3亿元,2015年投入177亿元,呈逐年增加态势。

  为加大防治力度,去年,京津冀还建立了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机制。京津两市分别对口帮扶我省廊坊、保定和唐山、沧州4市,并给予8.6亿元的资金支持。

  增绿添彩,优化美化生态环境

  春节刚过,赞皇县张楞乡下徐乐村的田地里就热闹起来。刨坑,栽树,浇水……村民们干得热火朝天。

  赞皇县副县长高旭民告诉记者,该县去年原定的造林任务数是5.1万亩,由于村民热情高涨,不得不调高到了6万亩。

  赞皇农民之所以热衷于种树,与政府推行的财政激励措施有着很大关系。高旭民介绍,经过县委、县政府多年的宣传发动,“果农比粮农更富”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同时,他们制定了相应的财政补贴政策,鼓励大户造林——对成方连片达500亩以上的,给予10万元的经济奖励;1000亩以上的,给予20万元的经济奖励,有效带动了全县造林绿化的规模化水平。

  在2014年财政投入3亿多元、全市投入近15亿元,重点实施“十大”造林绿化工程的基础上,2015年,石家庄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实施了“2345”绿化工程,即抓好环省会生态绿化、环省会经济林“两环”,东部平原农田林网、中部丘陵区经济林、西部山区生态绿化“三大片区”,44条高速、国道、省道完善提升绿化工程,5条河流(滹沱河、大沙河、木刀沟、槐河、姊河)绿化工程。

  “2014年造林绿化的60万亩,相当于两个多省会主城区的面积。2015年,市财政投入3.5亿元,加上中央、省、各县财政投入以及社会力量投入共计16亿多元,再造了两个绿色省会。”石家庄市林业局局长杨建秋颇为自豪。

  5年间,石家庄市累计投入资金130亿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绿量的增加,不仅给市民带来了优美的环境,也不断改善着周边的空气质量。

  统计显示,2015年,我省筹措资金 20.6亿元,用于退耕还林补助、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有利支持了各地的呼吸保卫战。

  创新谋变,用机制聚合活力因子

  去年,保定市个别区县由于资金支出不及时,2.1亿元的大气治理结余资金被保定市财政局通过财政结算方式收回。

  省财政厅厅长高志立表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不遗余力地支持我省大气污染防治,财政部门必须当好管家角色,不断改革创新,完善机制,让每一笔财政资金都能发挥其应有作用。为此,2015年,省财政厅在认真分析问题成因的基础上,3次上书省政府,提出改进完善大气资金分配管理意见,在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实施了多项改革。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出慢、结存量大,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是管理体制不顺畅和机制不灵活,必须通过改革创新,用机制聚合活力因子。

  中央和省级大气资金过去主要采取项目法分配,也就是省里确定项目和资金分配方案,市县执行,在推动过程中容易出现省定的治理项目脱离市县实际、抓不住治理要点,而地方想干的干不了、不想干的必须干的尴尬情况。

  从去年开始,我省财政强化问题导向,改革分配机制,将项目法为主调整为因素法为主——省级财政按照突出重点、因素分配、因地制宜、统筹使用、绩效导向的原则,根据市县所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目标完成进度和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对资金实行差别化分配,切块下达资金,由市县政府统筹用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省财政厅资环处处长冯鸿雁认为,以因素法为主切块下达资金,扩大了地方自主权,调动了市县的积极性,市县可以因地制宜,把钱花在真正需要的地方,同时实现了市县政府责权利的统一,符合预算法和环保法的精神主旨。

  在此基础上,我省财政还创新资金监管机制,以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为抓手,定期考核、发布各市县大气资金支出进度;对支出慢的,由省政府进行专项督导;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支出任务的,由省或市通过财政结算方式收回,重新分配,并将之作为资金分配扣减因素,减少以后年度对其的资金支持。

  2015年,通过密集调度与监管,我省大气资金支出进度明显加快,年度资金支出达95%,比上年加快51个百分点。

  今年,我省财政将乘省级机关作风整顿的东风,继续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在资金筹措、分配使用、监督管理上精心谋划、锐意创新,尤其在开拓财源上积极作为,积极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引入世行、亚行和德国复兴银行优惠贷款,设立河北省蓝天投资基金,推动企业污染防治与技术创新。同时,进一步完善大气资金分配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在对资金使用经济效益、社会效果进行客观公开评价的基础上,实施奖优罚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