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攻坚农业面源污染 年底污染物排放水平降低5%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日前出台《2015年安徽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年内农业污染物排放水平降低5%,巢湖、淮河等重点领域农业面源污染区域综合治理率达到15%。

  据介绍,随着农业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化肥、农药、农膜等使用量以及畜禽粪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快速增长;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滞后,日益增多的农村生活垃圾、生活废水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给农村生态、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带来了负面影响。

  安徽省农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安徽农业面源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全省每年农药使用商品量约5万吨,化肥施用量约330万吨,而利用率只有35%左右;全省农膜回收率约68%,其中棚膜回收率100%,但地膜回收率仅30%至35%。

  《方案》要求到今年底,农业面源污染和农业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农业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初步建立农业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农产品产地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

  就具体目标而言,《方案》明确年内农业污染物排放水平降低5%,化肥利用率提高1个百分点,农药利用率提高1个百分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畜牧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70%,控制水库、湖泊网箱养殖规模;巢湖、淮河等重点领域农业面源污染区域综合治理率达到15%。这些指标将为治理成果提供直接的评判依据。

  《方案》还明确了今年治理6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包括推进农业清洁化标准化生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培育新型治理主体等。(记者杨丁淼、姜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