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拉萨7月30日讯 (记者 廖卫华)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培中昨日就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向西藏全区检察机关作出批示,要求西藏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度、加强对生态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探索提起生态公益诉讼。
张培中指出,西藏的生态资源一直保持优良水平,良好的生态是最宝贵的资源,也是西藏最大的后发优势。检察机关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已经成为西藏检察机关必须高度重视、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
张培中要求西藏检察机关在生态保护方面,要将检察工作拓展延伸到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的各个环节,创新履职方式,推动改革实践,强化法治担当,为建设美丽西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张培中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西藏检察机关一要强化法治思维,探索建立生态资源刑事司法保护机制,立足我区生态检察职能,整合刑事检察资源,注重综合运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查办预防职务犯罪等手段,构筑刑事司法的主体保护机制。采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捕、诉、监、防相结合,查办职务犯罪与诉讼监督相促进等措施开展好这方面的工作。二要坚持边实践边总结,探索提起生态公益诉讼。顺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主动将生态司法保护延伸到民事、行政检察环节,积极探索提起诉讼的范围、诉讼启动的方式和发现调查机制。三要履行行政检察职能,探索生态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重点加强对生态环节行政案件非诉执行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保护生态环境职责,推进建立生态监督责任倒查机制等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