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发改委
2010年1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其中特别提出:积极发展县域经济。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培育和发展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形成一批特色产业集群。支持乡镇企业发展,加大技术改造投入,促进产业集聚和升级。规范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研究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加对县级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推进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依法探索省直管县(市)的管理体制,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
二、中组部
2010年3月1日,第一期县委书记任职培训班在中央党校开班。390名2008年11月后任职的县委书记参加了这期培训。3月2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为培训班作专题报告,要求新任县委书记认清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为民、务实、清廉,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百姓。
三、财政部
2010年10月8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财政部表示,针对负担较重的县乡财政,继续实行“以奖代补”形式,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于县级财政给予激励性奖励和保障性奖励。各地要进一步理顺省级以下政府间分配关系,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并要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当地实际,积极推进“省直管县”改革。依照不同层级的财政分工,省级财政要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大对基层的财力倾斜和支持力度。市级财政要强化统筹所辖县区协调发展的责任,帮助困难县乡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县级财政要强化自我约束,科学统筹财力,规范预算管理,切实保障相关部门、乡镇基本运转支出和民生政策支出。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财政的指导和帮助。中央财政要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地方工作实绩实施奖励: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较好的地区,给予激励性奖励,体现正向激励;对消化县级基本财力缺口取得成效的地区,给予保障性奖励,支持地方财政弥补财力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