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福建省“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认真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关键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攻坚阶段。“十二五”期间,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总的要求是: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先行先试,全面提升,达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迈上新的台阶。福建省“十二五”规划在县域经济发展方面提出:

  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增强县级加快集聚、特色发展、创新提升、富民强县的能力,加快县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一、加强分类指导。总结借鉴晋江等县市发展经济的经验,坚持市场导向,立足县域区位和资源优势,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发展模式,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沿海及中心城市周边县市,要积极参与区域产业分工,以发展临海产业和为中心城市生产生活服务的配套型产业为重点,建设一批新型城市和卫星城。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县市,要实施大城关战略,增强对农村经济的辐射力。支持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较好、经济实力较强的县(市)率先发展成为区域次中心城市。力争更多的县(市)进入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

  二、夯实县域经济发展基础。加快解决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科技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突出问题,扶持县域加快建设重大社会公益设施。加强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引导和服务,促进从以管理为主向以服务为主的转变,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积极推进扩权强县改革,继续实施财政奖励补助政策,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稳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试点。扩大县城和中心集镇规模,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县域重点开发区功能,合理布局建设产业发展基地,促进产业园区集中,引导人口向城镇集聚,提高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

  三、强化特色产业支撑。依托产业园区,增强大型企业、民营龙头骨干企业对县域发展的带动作用。支持县域特色资源开发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加大对地方支柱产业的扶持力度,培育形成县域主导产业。积极融入中心城市发展,做好与中心城市产业发展的协作配套,承接中心城市产业转移。大力建设服务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的副食品基地,发展绿色食品种养加工、生态旅游。建立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推进市、县(区)联合建设产业园区、开展招商引资,共享产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