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在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其中第六篇“大力发展黔中经济区,构建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专门用一个章节对县域经济发展作出明确要求和具体部署。
第二十五章 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承接城市经济辐射带动作用的有效载体,支持各县根据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发展基础,以加快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为重点,发挥比较优势,培育特色产业,壮大经济规模,增强县级统筹发展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形成强县带动局面。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综合应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布局、土地供给等政策措施,鼓励发展县域特色经济,提高经济强县发展水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扩权强县的政策措施,按照“责权统一、重心下移”的原则,扩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积极探索开展强镇扩权试点;在积极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试点的同时,从经济社会管理方面探索省直管县的改革试点。在更大的经济区域范围内进行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推动县域经济的开放式发展。制定和实行优惠、灵活的政策措施,鼓励沿边县(市、特区)参与邻省经济合作,促进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