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广西旅游局与越南广宁省旅游厅在南宁达成了2007-2008年的旅游合作协议。
近年来,广西与越南广宁省的旅游合作交流不断得到加强,人员交往频繁。为了进一步加强双方的合作,协议从宣传促销、线路开辟和推介、客源组织、市场监管和游客维权等各方面拟定了具体的合作内容。
根据协议,加强联合宣传促销是合作的重点之一。双方均同意在两省区高级领导人互访期间,两厅局积极配合和互相支持开展旅游宣传推广业务。同时,双方互相支持,积极参加国际和地区的重大旅游评选活动,共同提高双方的旅游形象和国际影响力。两厅局将鼓励、支持双方的旅行社相互宣传旅游景点和线路,以相互增加客源。
线路开辟和推介方面也将有重大举措。今年11月份,中国广西旅游局、越南广宁省旅游厅和河内市旅游厅“两国三方”将共同组织国际旅游大篷车赴广东省宣传推广国际旅游业务,共同宣传“北部湾中越跨国海上旅游线路”。这种两国联合促销的方式在国内是一种创新的尝试。对于广西旅游局近期启动的“中越跨国胡志明足迹之旅”线路,广宁省旅游厅表示大力支持,并积极协助宣传和组织客源。此外,广西旅游局争取年内开通中越跨国自驾车旅游线路,广宁旅游厅愿意为线路开通提供便利条件。作为长期合作目标,广西旅游局与广宁省旅游厅将指导和鼓励各自相关城市积极参与北部湾旅游城市联盟,共同宣传推广东盟国际旅游线路。
旅游市场监管方面双方将加强合作,共同维护游客利益。双方继续对中越边境旅游和北海-下龙湾海上航线进行科学管理,以确保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同时,双方在旅游交通、安全及旅游投诉等方面积极配合,共同规范旅游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对持护照赴越旅游的中国散客及赴东兴一日游的越南游客制订管理办法,共同设法制止欺客及骗购等不良行为,营造良好的边境、跨国游市场环境。
越南广宁省旅游厅还表示将积极参加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