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千年古镇大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十一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设施建设规划》,在2008年实施的项目广西仅此一项。
该项目选址在灵川县大圩古镇区内,总投资76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08万元,地方配套152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其中改造道路3800平方米,给排水管网、电路2.5千米以及其它消防、环卫等设施建设。
大圩古镇是广西古代“四大圩镇”之一,位于桂林市东郊,距市区15公里。古镇始建于公元200年。古老的大圩老街顺着漓江绵延2公里长,不宽的街道上铺着青石板,石板路两边是保存完好的老房子。古镇现在还保留着许多竹编作坊、草鞋作坊、传统的丧葬用品店、草医诊室、老理发店等一批古老的手工作坊。 石板路旁的房子多为青砖、青瓦的两层明清建筑。每栋房子设计十分合理,集商住于一身,均由门前、天井、正房、厢房、后院组成,历史沧桑随处可见。
该项目的实施将使古镇得到有效保护,丰富古镇历史文化内涵,进一步提升古镇的旅游竞争力和吸引力。
( 通联:灵川县纪委宣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