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公安部门取消了对特种行业的监管,这是错误的。”7月4日,桂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二大队刘润宏大队长提醒说,典当行业和旅馆业应当在7月31日前到公安部门年检,否则将面临处罚。
据了解,典当行业和旅馆业开业必须取得由公安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按时年检。否则,将不能通过工商、税务年检。
根据规定,今年各典当行、旅馆必须在7月31日前完成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年检。年检时,应到辖区派出所领取年间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经派出所审核后,到公安分局消防科签署意见,然后到位于六合路口的市公安局办证大厅接受审核。
刘润宏大队长表示,为方便前来年检的单位,他们已把国家规定3个工作日办结的年检手续,承诺为半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