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获“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


  5月8日,记者从市城市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办公室了解到,我市经过20年的节水努力,3月12日,终于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成为全国29个获此殊荣的城市之一,全广西仅此一个。我市成为南方丰水城市节水的典范。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节水宣传,巩固创城成果,我市拟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的第一天,即5月13日,在中心广场举行大型节水宣传活动。

     20年来,我市历届党委政府始终把节水工作当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地、市合并后就提出了以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为载体,促经济社会发展的“创城”思路,相继出台了《桂林市节约用水计划用水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了依法用水、节水、管水的法规体系,采取了众多节水办法。一方面在企业实施节约用水,对月用水量在500立方米以上的单位,实行定额和计划相结合的节水管理。同时,抓节水器具的推广应用,强制淘汰了上导直落式水箱配件和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等不符合国家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另一方面依靠科技进步推进节约用水。在全市用水各领域引进推广了一大批节水技术,仅在“十五”期间,我市在节水技改项目上就投入资金6541万多元。同时,还投入巨额资金进行管网改造和污水处理,减少了管网水的跑冒滴漏,减少了污水对水体的污染,中水的利用率大大提高。

     目前,我市每天节水量达到3万多吨。从1987年至2006年,城区节水量达到22272万立方米,相当于市自来水公司两年半的供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