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在生态乡村活动中,积极探索在旅游开发中保护生态环境、在保护生态环境中促进旅游发展的路子,取得“1+1>2”良好成效。
在开发中保护。该县作为旅游名县,旅游与生态资源丰富,但由于受利益驱使,当地部分村民挖山采石、占地建房、盗伐林木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给旅游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为此,该县积极采取措施,坚持在旅游开发中做好生态保护文章。设立景点景区、道路可视范围等禁伐区;实施民族村寨保护改造工程,对传统风雨桥、石板路、古朴木质吊脚楼进行保护;针对违法挖山采石、占地建房、盗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先后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8次。目前,该县11个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9.01%。
在保护中开发。在保护良好生态环境的同时,该县顺势而为,积极引导群众开展村屯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景点景区、农家乐等项目开发,进一步把生态优势转化成旅游优势。2015年,整合资金1335.18万元,解决75个村屯2万多人饮水安全问题;开展古坪村等19个建制村道路硬化工作,硬化道路63公里;大力开展农村沼气池、化粪池建设,两者覆盖率均超80%;并实施村屯绿化、花化和村屯风貌改造,提升公路沿线村落景观效果,建成513公里生态旅游循环大路网,贯穿8个景区、69个建制村。
在保护与开发并重理念引领下,该县不仅催生了健康养生游、“深呼吸”天然氧吧游、果园采摘游等旅游项目,今年还投资2000万元,用于油茶、茶叶、罗汉果、凤鸡、翠鸭、亚冷水鱼等特色产业发展,预计年产值达2.8亿元,仅此一项农民人均增收965元。今年1至8月,该县接待旅游人数536万人次,旅游总收入4.7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9.5%和21.5%;空气质量达标率在260天以上,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100%。(容科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