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燃油持续低迷创下“11连降”纪录之后,国内航空燃油费也迎来新年“第一降”,并创下2009年起征以来征收标准新低:自2015年1月5日零时起,调整后最高征收标准仅为每人30元人民币,最低降至10元。这是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连续第5次下调。
具体调整为:购票日期自2015年1月5日零时起的国内航线机票,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标准由30元下调至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征收标准由60元下调至30元。柳州机场目前有通达国内15个城市的航班,超过800公里的有柳州至北京、上海(虹桥和浦东)、成都、厦门、郑州、青岛、武汉、揭阳(汕头),燃油附加费将调整为30元;800公里以下的有柳州至广州、深圳、珠海、重庆、昆明、海口、贵阳,燃油附加费将调整为10元。
据了解,中国国内航线自2009年11月14日起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当时的征收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20元/人,800公里以上航段50元/人。
此次调整标准执行时间仍然以出票日期为准。
按照燃油附加费征收相关规定,婴儿继续免收,享受减半征收政策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等旅客,乘坐800公里(含)以下和以上国内航段的分别收取0元和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