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014.9.25)

(2014年9月25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梁崎峰为自治区人大外事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副厅长级),免去其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二)

  任命:

  张晓伶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罗伊里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夏雪刚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一君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刘琼珍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三庭副庭长;

  易凤英、曾越凡、黄朵成、谢芳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桂彤为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

  王永明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夏雪刚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孙榕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何守荣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梁求光、韦开球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中豫的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孟耀军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昱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邓海华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申绍君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蒙国壮、傅荣新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