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3年1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陈伟雄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范小辉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免去

  石家祥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葛秋云、黄民创、林音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潘厚福的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毅的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何春兰、王晶的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决定批准

  孟耀军辞去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莫建平辞去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孟耀军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辛宗明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周琴台为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林广成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林鼎立、磨宗展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蒋以龙、龙德生、周永合、康杰、张萍、路意宁的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