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8月21日河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李杰新为河池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二)
任命:
刘 磊为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三)
决定任命:
杨 波为河池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薛海源为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韦华丹(女)为河池市民政局局长;
潘华凯为河池市水利局局长;
班付线为河池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韦 鹏为河池市审计局局长;
黄菊云(女)为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戚 啸为河池市大数据发展局局长;
覃红灯为河池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凌 云为河池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莫晓明的河池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胡江峰的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韦云峰的河池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黄左贤的河池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杨 波的河池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黄 巍的河池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韦幸力的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贺怀阳的河池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魏 坤的河池市大数据发展局局长职务;
杨龙文的河池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班付线的河池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四)
任命:
王 俊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黄家国、李治宏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五)
任命:
秦义永、罗 翔为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 列成为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马晓晨的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方臣明、潘晓波的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六)
批准:
唐玲玲(女)辞去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红欣辞去宜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世令辞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列成辞去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晓波辞去南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覃有谋辞去天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秦义永辞去东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罗 翔辞去巴马瑶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韦国义辞去凤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清杨辞去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汪润生辞去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