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6月29日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李 丽(女)为贺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免去:
黎祖旗的贺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高 奕的贺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任命:
叶 懂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依传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黄义奎(女)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贺昌盛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何著文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赵 波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周 健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吕小莉(女)、蒙晓华(女)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免去:
张依传的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职务;
黄义奎(女)的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贺昌盛的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吕小莉(女)的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蒙晓华(女)的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黎之燕的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覃祚著的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灵峰(女)的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常国慧(女)的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